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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画册
关于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初评结果的公示
2025-11-10
经文旅部批准,现将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初评结果予以公布。详情可前往文旅部官网进行查询: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wysy/202511/t20251110_963162.html。
终评作品送件要求如下:
1.终评作品须自行装框:作品尺寸装框后不得超过250cm(高)×200cm(宽);雕塑作品最长边尺寸不得大于120cm、重量在180公斤以内,材质应选择不易损坏的硬质材料。
2.终评作品原件由各省级画院负责汇总和寄送到指定地点,并承担包装、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作品背面须粘贴填写完整的《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参评作品信息表》(附件1)。
3.请各入选作者于2025年11月16日前将作品高清出版图片(要求:JPG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作品信息表发送至电子邮箱:gdhyggyx@126.com,并标注清楚所属单位及报送的省级画院名称。
4.终评作品原件由各省级画院统一汇总,并于2025年11月10日-11月16日寄送至指定地点,不接受个人送件。
收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新城画院路1号广东画院
联系人及电话:温啟贤18520084088;徐辉龙 15013189714;冯剑平 13760776542
逾期未寄送作品或未按要求寄送作品、提交材料的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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