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广东画院部门预算

2020-02-18


2020年 广东画院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画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画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专业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全省美术创作工作,培养新一代知名画家;(三)研究美术史论、艺术评论、古今中外绘画的优秀传统和发展趋向;举办美术作品展,开展学术交流;(四)提供与美术活动相关的咨询、辅导、交流等服务;收藏现当代优秀美术作品。

 

二、部门预算构成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广东画院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40.62万元,比上年增加45.99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基本支出增加;支出预算1340.62万元,比上年增加45.99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基本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2.00万元,比上年增加8.08万元,增长58.0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及展览交流任务增加,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00万元,比上年增加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展览交流任务增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6.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美术展览创研交流活动增加,公务接待专家学者及省外学术机构的任务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院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89.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5.8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1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017.13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3194.25平方米,车辆2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7万元,主要是电脑、打印机及办公桌椅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项目

预算数

绩效目标

……

……

……

……

……

……

注:我院本年度暂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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