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省级财政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广东画院2018年度)

2019-12-16


            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广东画院

           填报人姓名:刘三齐、刘造得

           联系电话:81362548、81362116

           填报日期:2019年8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广东画院主要职能

院是广东省的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机构,归省委宣传部领导,副厅级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办公室、创作室、理论研究室。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专业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美术创作工作,培养新一代知名画家;研究美术史论、艺术评论、古今中外绘画的优秀传统和发展趋向;举办美术作品展,开展学术交流;提供与美术活动相关的咨询、辅导、交流等服务;收藏美术作品。

(二)年度总体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度,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术立院、公益为先”的理念,大力抓好美术专业创作与展览,加强理论研究和收藏;加强行政后勤管理,推进建章立制工作,推进画院新址建设,推进扶贫工作。主要有:举办广东画院创作年度展、广东青年画院学术成果汇报展等展览;组织参加国家重大题材美术创作献礼工程,画语广东系列写生和研习活动,组织开展“广东画院美术人才工程”;并印刷出版各类学术刊物;完成藏画清点整理工作;推进广东画院新址项目(代建);全力以赴做好对惠来县武宁村的扶贫工作;保障画院综合楼运行维护;保障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18年度,我院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和实施美术创作、展览与研究;为我省提供美术咨询和指导等服务;广东画院新址项目进展顺利,保障人民北路综合楼运行维护,保障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举办了广东画院创作年度展2018)、第四届广东青年画院学术成果汇报展等展览组织参加国家重大题材美术创作献礼工程“大潮起珠江--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主题创作;组织开展“广东画院美术人才工程”;辽宁、上海北京等开展“画语广东—基层创作展览收藏及岭南美术研究”研习及写生活动印刷出版《广东画院创作年度展作品集》及院刊等刊物研究和发扬岭南美术独特的艺术形式和美术风格。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我院2018年度总收入4,024.31万元包含年度预算批复1,099.45万元和年中预算追加2,924.86万元。其中:

(1)财政公共预算经费收入3,99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经费1,197.76万元项目经费2,798.91万元;其中:项目经费中包含广东画院新址建设项目追加资金2271.91万元(2018年12月追加)。

(2)事业收入等27.64万元。

2、我院2018年度总支出1,747.0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212.5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98.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25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273.05万元。

 (2)项目支出534.5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26.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55万元。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包含广东画院新址建设项目支出2.97万元。

3、2018年度收支相抵后情况:

   1)基本支出:事业收入结余7.78万元,转入事业基金;财政补助结转9.23万元列入财政应返还额度。

(2)项目支出:财政补助结转3,982.45万元转入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中:广东画院新址项目合计3,436.48万元、2017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495.97万元、支持广东画院开展美术创作和展览活动50万元,列财政应返还额度和财政补助结转

(3)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情况:基本支出结转使用4.1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使用83.34万元;财政收回结余资金79.61万元。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经我院组织自评,建议自评等级为良好,分数为80分。其中:预算编制情况得分23分,主要依据是部门预算批复文件、预算申报文件等相关资料齐全,预算编制合理性及规范性较好;预算执行情况得分35分,主要依据是财务合规性、资金下达合法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及支付方式的相关规定有严格执行,但代建制基建项目整体推进慢、结转项目资金支出推进慢;预算使用效率得分22分,主要依据是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明显、公用经费厉行节约及项目完成情况良好,但代建制基建项目须协调加快推进、部分展览收藏项目加快落实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实现程度及使用绩效。

省财政厅以粤财预〔2018〕26号文批复我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年初下达1,099.45万元,年中追加2,924.86万元,合计4,024.31万元。使用上述财政资金1,747.04万元后,我院实现2018年度整体支出目标有:举办大型展览2个,宣传推介了我院近年来的美术成果,推动我省文化强省建设;开展写生创作活动3个,提高了我院美术创作水平,带动我省美术事业发展;印刷出版了《广东画院创作年度展画集》及院刊等学术刊物,为我院理论研究和学术传承提供保障,提高我省美术研究水平;组织10位画家开展“广东画院美术人才工程”,提高了美术人才队伍学术水平;保障了我院综合楼正常运行和展厅公益展览的举办;推进了广东画院新址建设项目,争取早日完工投入使用;保障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维护我院人员队伍的和谐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和实施美术创作、展览与研究,为广东文化强盛建设贡献力量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1、 我院将加强与省代建局及代建单位的沟通协调,一起将广东画院新址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争取早日竣工使用。

2、我院将积极与各展览机构的沟通协调,争取优先落实展览场地,加快项目经费使用。

   三、其他自评情况

   其他需说明事项:经咨询省财政厅意见,广东画院新址建设项目2271.91万元为2018年12月底追加项目资金,2018年度无支出,于2019年4月完成调整概算批复,进入后续工程招投标阶段;因此,该项目支出暂不单独开展绩效自评,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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