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Announcement
出版画册
第三届广东画院签约画家招聘启事
2015-02-15
一、宗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履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职能和职责,广东画院以“学术立院”为宗旨,走“开门办院”的发展思路,搞活内部管理机制,营造严谨、开放、竞争的运作模式,利用广东画院高级人才密集的资源优势,扶持社会力量,凝聚和培养美术创作人才,推进我院事业的全面发展,共同为我省美术事业的发展作贡献。
二、招聘原则
1、坚持以画家自愿,双向选择,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任的原则;
2、本着有利于发掘人才、培养人才、吸纳人才,充分发挥优秀美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坚持考核、聘任和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三、聘任条件
1、签约画家必须坚持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讲究职业道德,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2、签约画家必须是省内较有影响和成就,并具有明确学术方向的美术家。
3、签约画家必须是广东省户籍,或长期工作、生活在广东。
4、本届聘任人数为25人。画种只限: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漆画。
四、聘任时间
本聘期为3年,以我院正式签发的聘任时间为准。
五、聘任程序
1、采用个人申请报名,由本院组成专家委员会评选确定正式聘任人选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公布聘任结果;
3、由本院院长与签约画家签订聘任合同和岗位协议书。
六、签约画家的权利和义务
1、由我院发给“第三届广东画院签约画家”聘书;
2、对外可使用“第三届广东画院签约画家”名称;
3、聘期内可参加我院举办的美术展览、学术研讨和采风活动;
4、合约期间应达到如下指标:作品参加省级单项以上两次,其中入选全国单项一次或获省级单项铜奖以上一次;
5、可按规定在本院图书资料室借阅图书资料;
6、签约画家根据画院和自己的学术方向,订立创作计划,画院在画家聘期结束时举办汇报展览进行考核;
7、聘期内需交一幅本人创作的代表作品(国画不小于4尺整纸、油画不小于100公分),经本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交本院收藏并发给收藏证;
8、签约画家在聘任期内本院要求完成的创作任务作品只能代表本院参展、发表;
9、签约画家仅在创作研究业务范围与本院产生联系,本院不承担其人事关系及劳资方面的责任。
10、报名者所提供的个人材料需真实准确,并视为同意以上条件。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在聘期内不能履行以上条件的我院可视情况随时取消聘任资格。
七、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止(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填写《第三届广东画院签约画家报名表》(见附表),提供个人创作代表作品(5--10幅)的10寸照片,个人生活近照1张,以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上报名资料按联系方式一并邮寄到我院,并以收到有签名的纸质报名表为准,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3、报名表格可上广东画院http://www.gdhuayuan.com/ 或广东省美协http://www.gdmx.org/网站下载。
4、通信地址、联系人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873号广东画院美术馆
邮编:510170
联系人:温启贤 电话:(020)81361621 18520084088
广 东 画 院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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