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广东画院 部门预算

2019-02-28


2019 广东画院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画院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19 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画院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艺工作 的方针、政策,制定专业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全省美术创作工作,培养新一代知名画家;(三)研究美术史论、艺术评论、古今中外绘画的优秀传统和发展趋向;举办美术作品展, 开展学术交流;(四)提供与美术活动相关的咨询、辅导、交流等服务;收藏现当代优秀美术作品。 

 

二、部门预算构成 

        (一)广东画院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广东画院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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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94.63万元,比上年增加195.18万元,增长17.75%,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日常公用等基本支出增加;支出预算1294.63万元,比上年增加195.18万元,增长17.75%,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及日常公用等基本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3.9242 万元,比上年增加4.92万元,增长54.71 %,主要原因是美术展览创研交流活动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暂无出访计划,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5.9242万元,比上年增加4.92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美术展览创研交流活动增加,公务接待专家学者及省外学术机构的任务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我院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2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72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898.15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3194.25平方米,车辆2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2万元,主要是电脑、打印机及空调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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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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