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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广东画院部门决算
2020-08-21
2019 年广东画院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画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东画院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画院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画院
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广东画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专业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美术创作工作,培养新一代知名画家;研究美术史论、艺术评论、古今中外绘画的优秀传统和发展趋向;举办美术作品展,开展学术交流;提供与美术活动相关的咨询、辅导、交流等服务;收藏现当代优秀美术作品。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东画院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广东画院 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画院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画院 2019 年度总收入 4619.3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939.6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6.76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119.91万元,下降53.0%,主要变动情况:一是2019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等美术类项目比上年减少72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经费收入增加 275.78 万元;三是广东画院新址建设项目收入比上年减少2321.91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 上级补助收入3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100.0%,主要变动情况:主要是国家文化部下拨冯少协智利画展经费 30 万元。
4. 事业收入 32.0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5 万元,增长 18.5%,主要变动情况:主要是展览服务费收入增加 5 万元。
5. 经营收入 0.0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7. 其他收入 0.87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23 万元,增长 36.4%,主要变动情况:银行存款利息增加 0.23 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画院 2019 年度总支出 4619.3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205.0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1515.6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303.09 万元,增长 25.0%,主要变动情况:一是退休费支出减少 10.89 万元,二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42.17 万元,三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63.1 万元。
2. 项目支出 689.4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154.94 万元,增长 29.0%,主要变动情况:一是广东画院建院 60 周年展览、陕西巡回展等美术类项目支出增加 144.12 万元,二是广东画院新址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11.95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 经营支出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画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76.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6.7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19.91 万元,下降 53.0%,主要变动情况:一是 2019 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等美术类项目比上年减少 72 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经费收入增加 275.78 万元;三是广东画院新址建设项目收入比上年减少2321.9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画院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2172.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72.2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902.57 万元,增长 71.1%;主要变动情况:一是追加在职人员经费支出 340.48 万元,二是追加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103.64 万元,三是追加 2019 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 100 万元;四是使用以前年度结转项目支出 348.59 万元及基本支出结转 9.2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0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0 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画院 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3.92 万元,完成预算 13.92 万元的 100.0% 。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决算为 1.86 万元,完成预算 0.00万元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7.71 万元,完成预算 8.00 万元的 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35 万元,完成预算 5.92 万元 的 73.4% 。
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 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因公出国(境)费为年中安排的配合广东文化周韩日画家联展活动产生的支出,未能在年初预算中体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1.86 万元,占 13.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7.71 万元, 占55.4%;公务接待费支出 4.35 万元,占 31.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86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我院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1个、累计1人次。
开支内容包括:(1)出国机票款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出访韩日广东文化周展览活动;(2)出国差旅费支出 1.25 万元,主要用于出访韩日广东文化周展览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7.71万元,2019年我院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2辆公务用车的车辆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4.35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陕西国画院学术交流团、公务接待广东画院作品巡回展·2019陕西”开幕式嘉宾、公务接待山东画院学术交流团组赴广东画院联系展览有关事宜、公务接待山东画院孔维克院长一行赴广州举办展览及公务接待应邀出席“广东画院建院 60 周年展览”开幕式外地嘉宾。2019年,我院机关及下属 0 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5 次,接待人数共 103 人,主要包括公务接待陕西国画院学术交流团 17 人、公务接待广东画院作品巡回展·2019 陕西”开幕式嘉宾 20 人、公务接待山东画院院长孔维克一行 7 人、公务接待山东画院孔维克院长一行 33 人、公务接待应邀出席“广东画院建院 60 周年展览”开幕式外地嘉宾 26 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00 万元,比预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我院是非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31.8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27.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90.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74.0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2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岗位保障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 5025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9 年度我部门组织对 0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组织对 2019 年度 0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 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主要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无项目支出需开展绩效自评。
我部门 2019 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任务。
组织 1 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含下属单位 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172.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 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较好地完成了我院重点工作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成效。
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开展了 2019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 87.7 分。全年预算数 1294.63 万元, 执行数 2205.0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70.3%。部门整体支出目标 实现程度及绩效:一是广东画院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文艺工 作方针、政策,组织和实施美术创作、展览与研究,为我省提供美术咨询和指导等服务;二是广东画院新址项目进展顺利,保障人民北路综合楼运行维护,保障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三是举办了 2019 年广东画院建院 60 周年展览活动、广东画院作品巡回展·陕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美术创作成果作品展等活动;开展陕西、北京等地采风及研习活动;组织参加国家重大题材美术创作献礼工程;编撰《广东画院建院 60 周年优秀作品展作品选》及《读宗炳<山水画序>》等画集专著。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代建制基建项目整体推进慢。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将加强与省代建局及代建单位的沟通协调,一起将广东画院新址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争取早日竣工使用。
以省级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广东画院2019 年度省级财政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我院是广东省的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机构,归省委宣传部领导,副厅级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办公室、创作室、理论研究室。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专业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美术创作工作,培养新一代知名画家;研究美术史论、艺术评论、古今中外绘画的优秀传统和发展趋向;举办美术作品展,开展学术交流;提供与美术活动相关的咨询、辅导、交流等服务;收藏美术作品。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2019年度,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术立院、公益为先”的理念,大力抓好美术专业创作与展览,加强理论研究和收藏;加强行政后勤管理,推进建章立制工作,推进画院新址建设,推进扶贫工作。主要有:举办 2019年广东画院建院 60 周年展览活动、广东画院作品巡回展·陕西等展览;组织画家队伍参加写生和研习活动,组织参加国家重大题材美术创作献礼工程;并编撰画集专著;推进广东画院新址项目(代建);全力以赴做好对惠来县武宁村的扶贫工作;保障画院综合楼运行维护;保障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19年度,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队伍建设、院务建设,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积极组织参加国家重大题材美术创作,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我院举办了 2019年广东画院建院60周年展览活动、广东画院作品巡回展·陕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美术创作成果作品展等活动组织画家队伍赴陕西、北京等地开展采风及研习活动;组织参加国家重大题材美术创作献礼工程,围绕“中华文明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广东省美术作品展览、“一带一路”主题展览等进行创作,通过作品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和审美追求;以岭南文化与艺术相结合进行理论研究探索,编撰《广东画院建院 60 周年优秀作品展作品选》及《读宗炳<山水画序>》 等画集专著;研究和传承岭南美术独特的艺术形式、画派风格和演变脉络。广东画院新址项目紧张推进;画院日常运行和综合楼维护得到保障;扶贫工作积极推进,并取得成效。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以决算数为统计口径)。
1.我院 2019 年度总收入 1,939.63 万元。其中:
(1)财政公共预算经费收入 1,876.76 万元、占总收入的96.76%;包含:基本支出经费 1,473.54 万元、项目经费 403.22。(2)政府性基金预算经费收入 0 万元。(3)上级补助收入 30 万元、事业收入 32 万元(展览服务费收入)、其他收入 0.87 万元(利息收入);上述三项收入合计为 62.87 万元,占 总收入的 3.24%。
2.我院 2019 年总支出 2,205.07 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 1,515.64 万元、占总支出的 68.7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1,140.41 万元、占总支出的 51.72;商品和服务支出 88.41 万元、占总支出的 4%;对个人与家庭补助 278.42 万 元、占总支出的 12.63%;其他资本性支出 8.4 万元、占总支出的 0.38%。(2)项目支出 689.43 万元、占总支出的 31.27%。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560.74 万元、占总支出的 25.43%;其他资本性 支出 128.70 万元(含广东画院新址建设项目 14.92 万元)、占总支出的 5.84%。
3.收支相抵后,2019 年度各项收支结余和超支(结余)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结转 0 万元。
(2)项目支出结转 2,384.29 万元,其中:广东画院新址项目合计 2,321.91 万元、2019 年省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第四批)30 万元、美术创作展览和收藏研究经费 32.38 万元,列财政应返还额度和财政补助结转。
(3)使用上年结转资金情况:使用基本支出结转 9.23 万元(人员经费)、使用项目支出结转 348.59 万元(含 2017 年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283.67 万元、支持广东画院开展美术创作和展览活动 50 万元、广东画院新址项目 2017 年预算 14.92 万元);财政收回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311.95 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基本户)结转情况分析:上级补助收入-文化部下拨冯少协智利画展结转 30 万元,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经我院组织自评,建议自评等级为良好,分数为 87.7 分。其中:预算编制情况得分 22 分,主要依据是部门预算批复文件、预算申报文件等相关资料齐全,预算编制合理性及规范性较好;预算执行情况得分 31.7 分,主要依据是财务合规性、资金下达合法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及支付方式的相关规定有严格执行,但代建制基建项目整体推进慢、结转项目资金支出推进慢,须加快基建项目后续工程的施工推进和支出进度;预算使用效率得分 34 分,主要依据是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明显、公用经费厉行节约及项目完成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我院重点工作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
我院预算编制符合部门职责、符合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资金能够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分配。我院的年度总目标为:举办公益性展览 2 至 3 个,创作写生活动 1 至 2 个,出版理论研究成果 1 至 2 个,并开展收藏与研究。
2.预算执行情况。
(1)我院各项目的设立及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程续;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省财政厅以粤财预〔2019〕35号文批复我院 2019 年度部门预算,年初下达 1,294.63 万元,年中追加 645 万元,合计 1,939.63 万元;使用财政资金 2,205.07 万元。我院资金支出较规范,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
(2)我院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广东画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并按省财政厅要求每月上报固定资产月报,完成资产年报的填写。在资产管理工作情况上,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置使用资产,办公室面积无超标准情况,车辆无超编配置情况;无未履行审批程序进行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情况;无未履行审批程序进行资产处置、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等情况;我院资产基本合理配置使用,无闲置资产,无损失浪费等问题。
3.预算使用效益。
(1)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突出画院作为岭南美术振兴主力军的功能,以重大题材创作为抓手,团结画家、锤炼队伍,在传承岭南文化,创造美术精品上不断取得新成绩;省主要领导同志在我院年度工作总结的批示中给予充分肯定。
(2)我院实现 2019 年度整体支出目标有:举办了 2019 年广东画院建院 60 周年展览活动、广东画院作品巡回展·陕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美术创作成果作品展等活动,宣传推介了我院 60 年来的美术成果,推动我省文化强省建设;开展陕西、北京等地采风及研习活动,提高了我院美术创作水平,带动我省美术事业发展;组织参加国家重大题材美术创作献礼工程,通过作品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和审美追求;编撰《广东画院建院 60 周年优秀作品展作品选》及《读宗炳<山水画序>》等画集专著;保障了我院综合楼正常运行和展厅公益展览的举办;推进了广东画院新址建设项目,争取早日完工投入使用;保障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维护我院人员队伍的和谐稳定。
(3)我院根据支出的经济分类科目进行分类对比,分析了从 2014 至 2019 年以来的成本效益及成本控制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为资本性支出、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支出及其他支出。各类经济支出在总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占比变动趋势差不多。其中,资本性支出在2014、2015 年占比较大,2016-2019 年资本性支出占比下降,其他经济支出占比相对上升,其他支出占比较小;主要是基建项目在 2014、2015 年支出金额较大,资本性支出占比较大,其他经济支出占比相对较小;2016-2019 年,基建项目支出金额较少,其他经济支出占比明显上升;工资福利性支出占比增加,主要是增加公积金和职业年金,工资结构调整等因素,每年有所增长。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较大的原因是创作展览项目每年任务量不同,支出变动较大。对个人和家庭支出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减少公积金及退休费列支。各类经济支出在政府性基金支出的占比在2014-2019 年变动较大的原因是:2014 年基建项目等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015-2019 年没有项目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我院将加强与省代建局及代建单位的沟通协调,一起将广东画院新址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争取早日竣工使用。
三、其他自评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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