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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院公告
广东画院创建于1959年,是省属从事专业美术创作与理论研究的副厅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隶属于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领导。广东画院是新中国成立后继北京、上海、江苏最早成立的省级画院之一,历任院长为:黄新波、关山月、王玉珏、刘斯奋、许钦松、李劲堃。现任院长林蓝,副院长冯少协、郑阿湃、张达聪。
2023/07/28
我院是广东省的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机构,归省委宣传部领导,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办公室、创作室、理论研究室。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专业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美术创作工作,培养新一代知名画家;研究美术史论、艺术评论、古今中外绘画的优秀传统和发展趋向;举办美术作品展,开展学术交流;提供与美术活动相关的咨询、辅导、交流等服务;收藏美术作品。
2023/11/21
2023/11/15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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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0
2023-04-21
2018-08-22
2018-08-22
2018-08-22
2019-12-06
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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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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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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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2
2021/06/29